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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要账公司:离婚了夫妻以前的债务谁来还

时间:2025-05-02 11:24:26  来源:南京耀勋讨债公司

  南京要账公司:离婚了夫妻以前的债务谁来还

  离婚后,夫妻以前所遗留的债务该由谁来承担,这是一个在法律实践中较为常见且复杂的问题。

  通常情况下,如果该债务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或者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债务,那么即便离婚,夫妻双方都应当对该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例如,夫妻双方为了购买一套住房而向银行贷款,在离婚后,这笔贷款债务仍需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因为购房行为是为了夫妻共同生活。

  然而,如果该债务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那么离婚后,该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比如,一方为了家庭日常开销而向他人借款,离婚后,这笔借款也应由双方共同承担。

  但如果该债务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且债权人不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那么离婚后,该债务可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由负债方自行偿还。例如,一方因个人投资失败而产生的巨额债务,且该投资与家庭生活无关,在离婚后,就应由该方自己承担偿还责任。